不同的APT有不同的規定~
有時候跟每個州的法律也有關係,
我有簽過約滿後不給Month by month的,
也簽過可以的,
遇到過一簽要一年的,
也簽過可以三或六或九個月的,
碰過要加買房屋保險的,
當然也碰過不用買的,
見過要調查身家的,也見過不要的,
也有過一次要求付清6個月房租的(因為是國際學生),
也有過押金要包括最後一個月房租的~

想想我在美國一路從住宿舍開始,
因為受不了學校自助餐,然後搬出來跟朋友合住Two bedroom apt,
因為要增進英文能力,搬去美國學生那種Four bedroom apt,
因為約滿不能Month by month加上要寫論文想圖個清靜,
再搬到Efficiency one bedroom apt,
因為找到工作,再搬到One bedroom apt...

回顧一下後,發現我還挺常搬家的耶...(倒)
以上還不包括我去朋友家打地鋪的過渡期....哈哈

一些豆知識:
1.押金很難全拿回,你搬出後,房東會整理房屋,油漆啦~清爐子啦~
清地毯啦~這些都是從押金裡扣,所以與其說是押金,不如說是清潔費嚕~
住越久越難拿回來,通常不要被倒扣還要付錢就偷笑嚕~

2.約滿後,想Month by month住,通常每個月的房租都會變高,
多多少就看APT的規定嚕~

3.通常都可以Sublease,你只要找到有人願意頂你約,
你就不用付罰金,然後就可以順利的搬走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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